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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交流会
增值税的征收率只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吗?一般纳税人既有简易计税业务又有一般计税业务的情况下,增值税该如何计算呢?下面昆山泰信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会计顾问带着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案例:
昆山XX公司是一家生产钢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出租闲置仓库300平方米(系2015年6月取得),收取不含税月租金8000元,昆山XX公司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当月销售钢管不含税销售额为500万元,购进钢材等原材料进项税合计为80万元。
2019年昆山XX公司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呢?
简易计税方法业务:
增值税应纳税额=8000×5%=400元
一般计税方法业务:
增值税应纳税额=500万元*13%-80万元= -15万元
2019年11月形成下期留底税额15万元
综上:昆山XX公司11月增值税应纳税额=400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1、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三十四条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十八条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十九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